外嫁女就真的没有征地补偿了吗?NO!拆迁安置

李律师 2021-12-21 18:52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外嫁女遇到征地拆迁,往往因为巨大的补偿款项的争议而和家人乃至于村委会有着巨大的矛盾。外嫁女在征地拆迁中能否获得补偿?如果可以获得补偿,其征地补偿权益如何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这些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以下外嫁女在征地拆迁中的补偿问题……

? 如何认定外嫁女?

一般而言,外嫁女是指与本村以外的男子结婚,但户口还在本村保留的女性。

由于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能否获得安置补偿,主要依据是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外嫁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权益,前提就要看外嫁女是否依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的判别依据是:在集体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为常住户口。三者一致,就可以认定为此人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此,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在本村生产、生活并且户口并未迁出的“外嫁女”,包括其家属、子女都应该享有与本村其他集体成员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权益。

?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6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33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 “外嫁女”的几种常见情形

1. 农村女嫁农村男

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门当户对,这也是外嫁女最常见的情况之一。如果妇女嫁给了外村的男子,户口并未迁出原籍,且在本村拥有承包地,夫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也未给其分配承包地,应该认定为外嫁女仍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外嫁女应该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享有同等的待遇。

2. 农村女嫁城市男

农村女嫁给了城市男之后,从保护该外嫁女的权益出发,只要其户籍并未迁入夫家,应该认定外嫁女仍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外嫁女享有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同样的补偿安置权益。

反之,如果外嫁女将其户口迁入夫家,则丧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自然也就谈不上安置补偿了。

3. 外嫁女离婚或者丧偶

不管是外嫁女嫁给农村男还是城市男,只要外嫁女离婚或者丧偶后,其户籍迁回原籍的,且在其他地方不享有相关权益的,一般都会认定该外嫁女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其也应该享有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相同的补偿安置待遇。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为常住户口,就应该认定该外嫁女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在遇到征地拆迁时的补偿权益也就应该得到保障。

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如果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村集体以已经出嫁为由不予分配征地补偿,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外嫁女不应该坐以待毙,而应该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与当地征收部门进行协商谈判。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就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提起相应的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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