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一定要关注的几件事!拆迁安置

杭州律师 2021-12-13 13:50

导读: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补偿不公的事情,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对补偿标准不认同,为此会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但是由于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法律知识,对各种救济途径也不知道,经常会选择拒绝签署所有文件、上访、拉横幅,甚至是以身挡车的行为,但是这些维权方式真的有用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什么样的维权方式才最好!

1、拒绝签署所有文件真的好吗?

当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时,被征收人经常会周围人劝说:“不满意的话,就不要签协议!不签协议的话,政府也不能拿你怎么样的!”但是,不签协议,当地人民政府就真的没办法了吗?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被征收人一直不愿意签协议的话,征收人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求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如果公告之后,还没有任何维权行动如复议、诉讼的话,则征收方就可以提请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了。

2、不停地上访有用吗?

上访!这或许是被征收人想到最多的方法吧。但是,真相是上访的作用并不是很大的。首先,因拆迁而要求维权的行为,本身就不属于信访应该受理的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因拆迁产生的纠纷属于复议和诉讼的范围,不属于信访的受理范围。

其次,因为上访的一些负面作用,上访者很容易被列为重点监督的对象,从而影响自己日后的出行、生活;再者,可能存在的“官官相护”也是我们需要考虑到的,况且上访需要时间,因为上访要是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间不是更吃亏吗?

3、暴力挡车是最不能做的事情!

遇到强制拆除的时候,被征收人有时会激动、愤怒到跑到挖掘机前面,拿自己的身体去阻止铲车,但是你们有木有想过,这有多危险?还有一些人选择自伤自残的方式与征收人抗衡,甚至拿工具去伤害征收人,从而造成伤亡事件。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被征收人应该明白,生命比什么都重要!自己的生命很重要,对方人的生命也一样重要!能用法律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武力解决,否则不仅问题没解决,还可能伤害自己,伤害家人,甚至被自己送进监狱!

提示:无论是完全拒绝签署文件、还是不停上访、还是以身挡车都是不可取的,被征收人应该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及时诉诸法律,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来源:网络

声明本平台所推送内容除署名外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延伸阅读
  • 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有下列赔偿方式:1.货币补偿。这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要钱还是要房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要钱还是要房,要钱还是要房是自由选择的,没有强制性规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补偿的方式,并且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确

  •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